由供电单位负责。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一条: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、通信、有线电视等单位,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、养护的责任。
这样的话,责任在开发商。但是可以找物业维修,如果物业无能力,自己找人重穿线,会比较快点。
您好,如果还在维修期,可以找开发商或者物业。今年3月15日,新《消费者权益保***》开始实施。对于精装修商品房,“新消法”突破了以往消费者举证难的瓶颈,房屋质量问题举证责任改由经营者承担。
如出现问题由用户自己维修包括电表以上的各种线路,变压器等供电设施属于供电公司资产,由国家投资建设,不需要客户承担费用。电表以下包括线路、用电设备属于客户资产,所有权属于客户,因此维修、更换产生的费用由客户自己承担。
使得突然从原来的线电压(220V),变成了相电压(380V),就会使整个小区的用电器全部烧毁。这样的情况,是应该供电部门负责的。如果,或者是因为小偷盗割电线而造成的,那这个责任就应该是小区物业的了。
1、法律分析:一般情况下,租赁合同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处理。
2、视情况而定:租房家电自然损坏由谁承担责任,可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。进行房屋租赁时,双方可在租赁合同上约定清楚,如租赁物的毁损、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,出租人负责。
3、租房电器坏了应该谁负责修,需视情况而定:(1)如果电器是承租人的,由承租人负责维修;(2)如果是出租人的,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,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,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。
4、法律分析:租房期间电器坏了,合同有约定的,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维修责任;合同没有约定的,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;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过错导致损坏的,由承租人维修。
5、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,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,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。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,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。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,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。
保修。根据查询土巴兔装修***显示,水电是装修公司保修的范围,在保修的时间内是可以让装修公司维修耗电异常的。
跟卖家没有任何关系。绝大多数家用电器产品一旦销售行为完成,就跟商家没有多少关系了,剩余的售后服务维修是产品厂家售后的责任。在这个过程中,商家就相当于一个”二道贩子“,没有其它用途。
人工损害 如果在业主入住后,不小心造成的损害,这种损害可找装修公司负责修补,但是业主要支付材料费和人工费。
对于大型的装修公司而言,如果在质保期内出现了问题,那么是由装修公司来全权进行负责维修的。当然,这是指在没有人工肆意破坏的情况下。如果是因为人工故意破坏造成的,那么业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金钱费用。
房屋装修就像家用电器一样,一般需要装修方给个保修期限,否则的话就是对业主的装修保修权的侵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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